
公告日期:2025-02-14
关于
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主办券商
二零二五年二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善科技”、“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华金证券”)以及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就贵公司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逐项落实并进行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关于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要求对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修改、补充说明或解释。现就反馈意见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相同。涉及公开转让说明书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方式列示。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黑体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申报文件的修改 楷体(加粗)
本回复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目录
1、关于经营业绩。 ...... 3
2、关于特殊投资条款。 ...... 17
3、其他补充说明。 ...... 30
1、关于经营业绩。
根据申报文件及前次问询回复:(1)2024 年 1-6 月公司净利润为-3,731.50
万元,7-9 月毛利润为 3,513.72 万元;(2)公司 2024 年 6 月末前十大合同履
约成本项目中多个项目存货余额高于合同金额;(3)部分应收款项长期未收回。
请公司说明:(1)最新的业绩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毛利率、净利润和现金流量情况(包括同期可比数据及变动比例),期后业绩是否存在大幅下滑及亏损情形;(2)分别按照销售金额区间说明报告期内和期后在手合同的销售(订单)金额及占比、客户数量及占比;2024 年预计实现收入对应的项目名称、客户名称、订单金额、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周期、预计验收日期等;(3)部分在手合同毛利率为负的原因,相关客户的合作背景,是否存在跨项目进行收入或利润的跨期调节的情形;各项目人员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人员兼任不同项目、同时承担项目成本及期间费用的情形,如何准确归集,各项目成本、成本和费用之间是否存在混同情形;(4)结合 3 年以上未回款的主要款项客户资信及后续合作情况、期后回款情况及未回款原因、是否谨慎进行单项计提等说明公司坏账计提充分性。
请主办券商和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最新的业绩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毛利率、净利润和现金流量情况(包括同期可比数据及变动比例),期后业绩是否存在大幅下滑及亏损情形
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情况及上年同期数据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变动比例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38,195.69 41,981.58 -9.02
毛利率 43.95 47.84 -3.89
净利润 1,053.76 4,339.25 -75.72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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