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31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推荐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善科技”或“公司”)就其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并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申请挂牌的报告。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华金证券”)对臻善科技的业务与行业、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臻善科技本次申请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出具本推荐报告。
一、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一)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华金证券全资子公司华金大道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臻善科技 0.78%股份,除此之外,华金证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臻善科技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臻善科技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的股份。
(三)主办券商的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主办券商的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的股份,未在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
(四)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主办券商尽职调查情况
华金证券推荐臻善科技挂牌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工作指引》的要求,对臻善科技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业务与行业、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组与臻善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监事以及部分员工进行了沟通,并听取了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的意见;查阅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下合并简称“三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组出具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臻善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之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
三、主办券商立项、质量控制、内核等内部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立项程序及立项意见
项目组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向华金证券质量控制部(以下简称“质控部”)
提交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立项申
请文件,质控部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完成初审并将立项申请文件发送立项委员会
审核。
华金证券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召开立项审核会议,经参会的 5 名立项审核委
员表决,一致同意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立项。
(二)质量控制程序及质量控制意见
项目组于2024年9月12日完成了现场尽职调查及相关工作底稿的获取和归集工作,并提交质控部审核。质控部对项目组提交的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挂牌申
请文件等进行了检查并提出整改要求,并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至 2024 年 9 月 24
日进行现场检查,于 2024 年 10 月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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