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74490 证券简称:臻善科技 主办券商:华金证券
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审阅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就本次会议的部分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及相关部门制定和修订的规定及准则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坏账核销,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且 90%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坏账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11
经审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状况、盈利水平及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关于确认 2025 年度公司高管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公司高管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状况、盈利水平及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关于确认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状况、盈利水平及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因该议案涉及独立董事薪酬,独立董事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中非独立董事的薪酬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蒋巍、王青松、徐建春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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