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2
公告编号: 2025-023
证券代码: 874490 证券简称: 臻善科技 主办券商: 华金证券
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 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 原告
(二)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 2025 年 4 月 23 日
(三) 诉讼受理日期: 2025 年 4 月 23 日
(四) 受理法院的名称: 乐陵市人民法院
(五) 反诉情况: 无
(六) 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5 年 5 月 20 日第一次开庭,经法院调解,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法院于当日出具民事调解书, 《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2025)鲁
1481 民初 1961 号, 本案诉讼结束。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 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 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 乐陵市自然资源局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 挂牌公司客户
(二)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公告编号: 2025-023
原告与被告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 2023 年 5 月 15 日和 2023 年 12 月 8 日签
订了《乐陵市自然资源局“一网通办”平台建设项目》、《乐陵市自然资源局不动
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项目》和《乐陵市自然资源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登记成果复制共享项目》(以上三个项目下称“项目”)。因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支
付相应的合同款项,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的合同款项
2,777,800 元,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三) 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合同款项 2,777,800 元;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支付款项违约金。
三、 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 调解情况
2025 年 5 月 20 日第一次开庭,经法院调解,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法院于当日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约定被告分批支付合同款项共计 2,777,800
元,最后一期应于 2025 年 11 月 15 日前支付完毕,任意一期付款被告如未按期
履行,原告可申请强制执行,原告放弃其他诉求。
四、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 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 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财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 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跟进案件进展情况,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 2025-023
五、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乐陵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登记号: 196400000177750,案
号: (2025) 鲁 1481 民初 1961 号;
(二)《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5) 鲁 1481 民初 1961 号。
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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