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11
证券代码:874490 证券简称:臻善科技 主办券商:华金证券
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5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 2025 年 4 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财务报表列报
准则实施问答》,并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14〕7 号)及应用指南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 2025 年 4 月发布的《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实施问答》,并参
考《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14〕7 号)及应用指南,企业的负债应当分别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实施问答》规定,对于期限在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形成的预计负债,企业应将预计在未来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以内清偿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其余计入非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预计负债”项目列示;如果企业不能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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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未来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以内清偿的金额,则全部计入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执行上述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 2025 年度开始执行该规定,并对 2024 年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4 日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变更。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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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实施问答》的规定,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
据的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2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4 年度
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 577,618,078.47 0.00 577,618,078.47 0.00%
其他流动负债 0 8,040,285.65 8,040,285.65 100.00%
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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