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关于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 2025 年 7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根据问询函的要求,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宏股份”、“公司”或“发行人”)会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以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中所涉及的问题进 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意见,在此基础上对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现将问询函的落实和修改情况逐条书面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具有相同含义。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涉及申请文件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目录
问题 1.进一步披露公司竞争优势...... 3
问题 2.关联交易合理性、公允性...... 40
问题 3.业绩增长真实合理性及可持续性...... 72
问题 4.销售真实性及核查充分性...... 120
问题 5.采购价格公允性...... 221
问题 6.毛利率下滑风险...... 236
问题 7.流动性风险...... 267
问题 8.其他财务问题...... 286
问题 9.募投项目必要性、合理性...... 300
问题 10.其他问题...... 324
问题 1.进一步披露公司竞争优势
根据申请文件:(1)公司主营风电主轴和其他大型金属锻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风电锻件、化工锻件和其他大型金属锻件。(2)产品创新方面,主要通过锻造双端法兰风电主轴、大型沉淀硬化型不锈钢锻件予以体现。(3)技术创新方面,公司拥有大型风电主轴空心锻造工艺等 7 项核心技术,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比分别为 89.02%、85.80%、83.08%。截至 2024 年底,公司已取得境内外专利共计 111 项,其中发明专利 36 项。(4)公司参与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 18 部分:锻造企业》等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并与南京工程学院等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研发机制。报告期内,公司存在 3 项经南京工程学院许可使用的发明专利使用权。(5)公司报告期内存在将部分生产工序或零部件进行外协加工的情形。
请发行人:(1)列表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与南京工程学院等高校及科研院所开展合作研发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合作研发模式、研发投入及研发项目进展情况、研发项目开始时间、研发项目形成知识产权成果归属并应用于主营业务情况;结合经许可使用的发明专利取得及其具体应用情况(应用于核心技术及主营产品情况、各期形成收入及其占比情况等),说明公司通过第三方许可使用相关发明专利的必要性、合理性,许可费用定价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技术依赖的情形。(2)结合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核心生产环节、人员配置、技术壁垒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外协是否涉及关键业务或核心技术,各期外协加工涉及的产品种类、产品规模、外协加工成本占比等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3)结合报告期内锻造双端法兰风电主轴、大型沉淀硬化型不锈钢锻件产销情况、主要生产工艺、产品性能优势等,说明前述产品是否具有创新代表性。结合公司风电主轴、化工锻件等主营产品市场竞争格局,表格列示国内外主要竞争对手在产品定位、细分市场及其份额占比、技术水平、目标客户、获客方式、资质认证等差异情况,发行人主要产品与国内外同类型产品的性能、定价等方面比较情况,说明发行人的相对技术优势、主要产品是否存在替代风险。(4)列表说明公司参与国家标准、团体标准等标准制定的背景、参编主体、公司人员投入及承担角色、参与主要工作等情况,相关标准对锻造行业发展影响情况。(5)结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