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30
公告编号:2024-006
证券代码:874493 证券简称:苏环院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04,100,749.0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96,455,634.90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48,00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48,000,000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9,2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24 年第 8 号)执行。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公告编号:2024-006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章程》《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利益,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一)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
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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