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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15:39:23 股吧网页版
苏环院: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874493 证券简称:苏环院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理规则》《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章程》及《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

究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

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会前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及材料,基于独立判断原则,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

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发表如下

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

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在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

事前审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

于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该等交易事项系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

需,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该等交易事项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

公告编号:2025-013

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刘晓星、张勇、石柱、戴晓虎、周东美
2025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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