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874494 证券简称:新涛智控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浙江新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司。 司。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自公司登记
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坚
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
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
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三十八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三十八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
会审议: 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 (三)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
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为关联方、股东、实际控制 (五)为关联方、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
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三)项 公司股东会审议前款第(三)项担
担保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保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除上述须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 除上述须经股东会审议的对外担
担保事项外,其余对外担保事项均由董 保事项外,其余对外担保事项均由董事
事会审议。 会审议。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除应当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除应当
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 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 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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