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4
公告编号:2025-045
证券代码:874494 证券简称:新涛智控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浙江新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需要,2025 年 6 月 27 日,浙江新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签订了《浙江新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
“浙江证监局”)报送了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辅导备案申请资料,辅导机构为渤海证券。
(三) 完成辅导备案
浙江证监局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受理了公司提交的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
上市的辅导备案申请。公司自 2025 年 7 月 4 日起进入辅导期,辅导机构为渤海
证券。
公告编号:2025-045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审计
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4,136.28 万元、3,348.27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分别为 10.70%、8.74%,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截图
浙江新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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