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3
证券代码:874494 证券简称:新涛智控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浙江新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9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涛路 68 号浙江新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9 月 2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俞进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浙江新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和本次发行的战略安排,并结合对市场情况的分析,公司拟定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8)。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启、吕晓青、杨琴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为维护公司新老股东的合法权益,若本次发行方案经北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得以实施,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具体数额以发行前经审计数额为准。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启、吕晓青、杨琴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浙江新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投资回报预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浙江新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制订了上市后适用的《浙江新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启、吕晓青、杨琴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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