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0
证券代码:874495 证券简称:永大股份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2 月 2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进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46,520,000 股,(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697.80 万股。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5,349.80 万股。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发行底价: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
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要求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具体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
(万元) 金(万元)
1 重型化工装备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59,100.00 55,779.40
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 计 64,100.00 60,779.4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顺序安排实施,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以上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规模超过上述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则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在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使用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前期投入,项目前期投入资金将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获得批准并成功发行,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所有新老股东按其各自持股比例共享。(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11)其他事项说明
战略配售: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视情况确定战略配售对象和方案。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最终发行上市方案以北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志耕、吕凤霞、虞忠红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方案的议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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