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1
公告编号:2025-056
证券代码:874495 证券简称:永大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验收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2024 年 7 月 17 日,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订了《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协议》。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核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6 号)核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存续公司,已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
海通证券存量客户与业务整体迁移并入国泰海通,海通证券承接的投资银行业务项目均由国泰海通完整承继,海通证券对外签署的协议均由国泰海通继续履行。
公告编号:2025-056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
“江苏证监局”)提交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材料,辅导机构为海通证券。
(三) 完成辅导备案
江苏证监局已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受理公司提交的上市辅导备案申请,辅导
备案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24 日,辅导机构为海通证券。
(四) 通过辅导验收
2025 年 4 月 9 日,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国泰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苏证监函[2025]379 号),公司在国泰海通证券的辅导下,已通过江苏证监局的辅导验收。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经审
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12,855.86 万元和 10,671.93 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 24.82%和 16.85% ,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 条
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2.1.4 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编号:2025-056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证监局关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
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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