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公告编号:2025-063
证券代码:874495 证券简称:永大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以及全国股转系统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大股份”或“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永大股份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换届是鉴于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正常换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被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能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换届是鉴于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正常换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
公告编号:2025-063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被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能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修订版)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拟修订《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修订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出具的《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审阅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一季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调整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中的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金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本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六、《关于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告编号:2025-063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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