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公告编号:2025-067
证券代码:874495 证券简称:永大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上市事宜等相关议案,确定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独立董事刘志耕、吕凤霞、虞忠红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北交所坚决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部署全力推进市场高质量发展》等相关文件要求和公司实际发展及未来规划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拟调整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中的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用途”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调整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
公告编号:2025-067
号 (万元) 金(万元)
1 重型化工装备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59,100.00 55,779.40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5,000.00
合 计 64,100.00 60,779.4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少于以上项目所需资金总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上述项目需求,超出部分将由公司投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或根据当时有关监管机构出台的最新监管政策规定使用。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已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则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先期投入资金。
二、调整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金(万元)
1 重型化工装备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59,100.00 55,779.40
合 计 59,100.00 55,779.4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顺序安排实施,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以上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规模超过上述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则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使用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前期投入,项目前期投入资金将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江苏永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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