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证券代码:874495 证券简称:永大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3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38,76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0 人,列席 0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为经股东大会批准之
日起 12 个月,即 2025 年 3 月 30 日至 2026 年 3 月 30 日。鉴于上述决议有效
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的顺 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将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自
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 2026 年 3 月 30 日至 2027 年 3 月 30 日。
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的批复,则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有效期的 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38,76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前
述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5 年 3 月 30 日至 2026 年 3 月 30 日。鉴于上述
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 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将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会授权
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 2026 年 3 月 30 日至 2027 年 3
月 30 日。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则授权有效 期将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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