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公告编号:2026-008
证券代码:874495 证券简称:永大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 号-独立董事》《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原则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审计报告>及相关文件的议案》
1、《2025 年审计报告》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后附财务报表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2、《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永大化
公告编号:2026-008
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全面检查,编制的《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客观、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状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当前宏观经济和行业形势,公司本着求实、稳健、审慎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发展
公告编号:2026-008
情况编制此预算报告。但请投资者注意,该预算报告为公司 2026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 2026 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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