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公告编号:2025-089
证券代码:874496 证券简称:贝昂智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苏州贝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
议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李鸿强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自 2025年11月21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4,714股,占公司股本的0.1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职工代表监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拟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公司于 2025 年 11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鸿强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职期限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李鸿强,男,198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
年 5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华硕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0 年 6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铭裕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1 年 7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苏
州亮智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23 年 3 月至 2025 年 11 月,任公司监事;2014 年
公告编号:2025-089
3 月至今,任公司研发经理。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职工代表董事的选举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李鸿强先生的个人履历等材料,独立董事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职工代表董事职位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李鸿强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第一届现任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职期限自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苏州贝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苏州贝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独立意见》
苏州贝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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