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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2-2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浙江永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22

关于浙江永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
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浙江永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浙江永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合法规范经营。根据申请文件:(1)公司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2)公司存在使用未取得产权证的临时性建筑的情形,临时性建筑总面积为 2,774.30 平方米,用于临时性的物料堆放等辅助用途;2023 年 12 月,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杭州市富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情况说明,允许公司继续保留使用上述临时性建筑物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暂不强制拆除上述建筑物,亦不会给予行政处罚;(3)公司扩建年产 5 万套工业控制阀生产线项目、年产 3500 吨机械配件及 3 万台套工业控制阀门项目系在建项目,尚未验收;公司年产 1000 吨精密铸钢件水玻璃铸造项目未实施;(4)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将生产环节中少量工艺简单、附加值较低的机加工工序委托外协厂商完成。

请公司补充说明:(1)公司业务资质与业务范围的匹配性,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使用过期资质等情形;公司属于特种设备的具体产品,是否与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证载范围相符,相关产品是否需要并按规定履行检验或认证程序;报告期内及期后是否存在产品质量纠纷、投诉或行政处罚,公司是否已经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机制;(2)结合未取得产权证的临时性建筑面积、用途等,测算如无法继续使用对公司生产经营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临时性建筑是否系公司在自有土地上建设使用,实际使用情况是否违反土地规划用途;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杭州市富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否系临时性建筑建设使用事项的有权主管部门,公司是否存在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公司的规范措施及有效性;(3)公司在建项目是否系按照建设进度办理环评批复、环保验收程序,是否存在未验收即投入使用的情形;公司年产 1000 吨精密铸钢件水玻璃铸造项目的具体建设情况,是否需要办理环保验收程序及合法合规性;(4)外协及外包事项在公司业务所处环节和所占地位,是否涉及关键环节或核心技术;外协商、外包商是否需要并具备专业资质,是否合法合规;公司对外协、外包的质量控制措施及有效性;(5)公司获取订单的主要方式,公司订单获取方式和途径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的情形;报告期各期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取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公开招投标获取的订单是否与公开渠
道披露的项目信息一致;公司是否存在应履行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的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历史沿革。根据申请文件:(1)2022 年 2 月,富
阳产投增资入股公司;2023 年 11 月,控股股东宇亮控股回购富阳产投部分股权;(2)2023 年 12 月,杭州迪鸿受让艾诺流体 1.4682%的股权;(3)公司目前存在杰优投资、叭叭投资 2 个员工持股平台。

请公司:(1)补充说明富阳产投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履行有权主体批复、评估、备案等国资管理程序,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宇亮控股回购富阳产投部分股权是否系履行特殊投资条款,如是,补充说明特殊投资条款的触发和履行情况,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纠纷、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否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等;(2)补充说明杭州迪鸿受让公司股权的背景,受让价格、定价依据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特殊投资条款或其他利益安排;(3)补充说明公司是否通过杰优投资、叭叭投资进行股权激励,如是,补充披露股权激励内容及实施情况,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及是否存在代持,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纠纷,目前是否均已实施完毕。

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特殊投资条款。根据申请文件:(1)2022 年 1 月,
富阳产投与公司、控股股东宇亮控股、实际控制人张永亮、
吴云兰签署协议,约定回购权等特殊投资条款;2023 年 11月,各方对约定的特殊投资条款进行清理;(2)2022 年 10月,黄山创投、临安创投与公司、张永亮、吴云兰签署协议,约定反稀释权、利润分配权等特殊投资条款;2023 年 12 月,各方对约定的特殊投资条款进行清理;(3)部分特殊投资条款在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递交挂牌申请材料时自动终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未被受理、被劝退、被撤回等情形时部分特殊投资条款效力自动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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