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公告编号:2025-016
证券代码:874497 证券简称:永盛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永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5 月 19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永亮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浙江永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发布《对外投资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公告编号:2025-016
本议案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湖北鑫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鑫祥)借款1,586,724.00 元,并以本公司对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兴瑞)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 1,724,700.00 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为该笔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与湖北鑫祥签订《补充协议》:如公司到期未能一次性偿还贷款,湖北鑫祥同意受让公司对湖北兴瑞所享有的标的债权用以抵销本次全部借款本息,湖北鑫祥不必向公司支付标的债权转让价款。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浙江永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浙江永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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