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1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74498 证券简称:艾斯迪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艾斯迪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艾斯迪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艾斯
迪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艾斯迪工业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完全独立、认真、审慎的立场,
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和审核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所审议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议案》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融资规划等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该等方案切实可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
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进行充分可行性分析,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
产业政策及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
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该等安排符合市场惯例,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定的本次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情形,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的议案》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出具的有关承诺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政策的要求,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的议案》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出具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及制定的相应约束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关于
公告编号: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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