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1
公告编号:2025-034
证券代码:874498 证券简称:艾斯迪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艾斯迪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艾斯迪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艾斯迪工
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
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
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委员经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
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由委员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
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
公告编号:2025-034
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按照本议事规则的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委员会成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
原因以及需要由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第八条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
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 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
建议;
(三) 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候选人和总经理人选;;
(四) 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向本届董事会提出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建议
;补选、增选或更换董事时,向董事会提出新任董事候选人的建议
;
(五) 对董事候选人(包括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和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候
选人)和总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六) 对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需要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审计部门的负责人除外)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七) 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宜。
第十条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股东在无充分理
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委员会的建议,不能对委员会的提名人
员予以搁置。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委员会委员根据需要不定期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公司董事会、委员会主任或
两名以上(含两名)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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