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1
公告编号:2025-037
证券代码:874498 证券简称:艾斯迪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艾斯迪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艾斯迪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保证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总经理
有效行使其职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艾
斯迪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批准后聘任或
解聘。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组织,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
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工作。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从董事会决议聘任之日起计算,连聘可以连任。总经
理在任期届满前辞职或被董事会解聘,继任总经理的任期从董事会决议聘任
之日起至前任总经理任期届满时止。
公告编号:2025-037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第五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 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 签发日常行政、业务和财务文件;
(十)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总经理应遵守以下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的制度:
(一) 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行政、业务的重大事件。
(二) 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
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
(三) 向董事会报告年度计划及财务计划。
(四) 其他董事会认为应报告的事项。
第七条 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
(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方案时,要事先听取职工的意见。
第八条 总经理应履行的义务如下:
(一) 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
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二)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三) 除依照法律规定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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