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证券代码:874498 证券简称:艾斯迪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艾斯迪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艾斯迪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丁正东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2,451,7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2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2,451,7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2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列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在任高管 3 人,列席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实力、核心竞争力和资本实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7,000,000 股(不考虑公司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2,550,000 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市场情况等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
根据融资规模的需要,可能在本次发行股份时实施战略配售,将部分股票配售给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的投资者,是否进行战略配售及具体配售比例、配售对象等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届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市场状况确定。
(四)发行对象范围:已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五)定价方式: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六)发行价格:公司将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环境、询价结果、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等因素协商确定;
(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艾斯迪(天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轻量化汽车零部件产能扩建及智能制造升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八)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九)超额配售情况: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 2,550,000 股);
(十)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十一)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十二)决议有效期: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十三)其他事项说明:最终发行上市方案以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董事会审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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