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公告编号:2025-154
证券代码:874498 证券简称:艾斯迪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艾斯迪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艾斯迪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丝路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浙江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 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艾斯迪股份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丝路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浙江丝路产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
日之间存在反向买卖艾斯迪股份股票的情形,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交易 交易数量 交易均价 交易金额
交易日期
方向 (股) (元/股) (元)
2025-9-15 卖出 500,000 13.60 6,800,000.00
2025-11-10 卖出 150,000 13.60 2,040,000.00
2025-11-27 卖出 400,000 13.60 5,440,000.00
2025-11-28 卖出 150,000 13.60 2,040,000.00
2025-12-1 买入 8,000 13.85 110,800.00
公告编号:2025-154
2025-12-1 卖出 69,632 13.85 964,216.52
2025-12-2 卖出 130,057 13.71 1,783,637.19
二、 本次短线交易的核查情况
(一)浙江丝路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浙江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买入与卖出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根据浙江丝路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浙江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艾斯迪减持情况说明》,本次短线交易的发生系在卖出股份过程中,误将 1 笔交
易操作成“买入”所致,即上述交易清单中 2025 年 12 月 1 日买入的
8,000 股。
(二)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按照上述规定,上述交易构成 1 次短线交易。按照“最高卖价减去最低买价”的方法参考计算,本次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不涉及挂牌公司董事会收回其所得收益的情况。
(三)浙江丝路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浙江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因本次短线交易而给公司和投资者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并表示今后将加强相关业务学习及交易复核,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高级管
公告编号:2025-154
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公司对上述短线交易给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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