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02
证券代码:874499 证券简称:迅达工业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迅达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浙江迅达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我们作为浙江迅达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拟审议的部分议案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前进行了事前审查,现就上述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
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5 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
发展需要,金额合理,相关交易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未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5-002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对《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
可意见
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迅达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樊德珠、龙江启、万立祥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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