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8
珠海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市香洲区科兴路 333 号)
关于珠海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五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珠海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根据贵所的要求,珠海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杰理科技”)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意见,在此基础上对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现将问询函的落实和修改情况逐条书面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珠海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相同。
本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问询函回复、对招股说明书的引用 宋体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在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一、业务与技术 ......4
问题 1.关于行业竞争情况......4
问题 2.进一步说明商业模式......29
问题 3.关于创新特征......80
二、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116
问题 4.公司治理规范性......116
三、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122
问题 5.收入真实性及经营业绩稳定性......122
问题 6.关键原材料供应稳定性......122
问题 7.财务内控规范性......260
问题 8.委托加工物资真实性......277
问题 9.研发费用核算准确性......277
问题 10.其他财务问题......324
四、募集资金运用及其他事项......341
问题 11.募投项目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341
问题 12.其他问题......377
一、业务与技术
问题 1.关于行业竞争情况
根据申请文件,(1)发行人下游客户为方案商或板卡厂商、整机厂商等。发行人产品主要应用于蓝牙耳机、蓝牙音箱、智能穿戴设备、智能物联终端、通用
多媒体设备等终端下游产品。(2)2018 至 2022 年,全球品牌 TWS 耳机出货量从
0.46 亿台上升至 3.53 亿台,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66.44%。2023 年,全球品牌 TWS
耳机出货量为 2.95 亿台。(3)2021 年全球智能音箱市场规模约为 90.4 亿美元。
(4)2022 年全球智能穿戴设备出货量为 1.85 亿台。(5)2021 至 2023 年,发行
人蓝牙音频芯片销售数量超过同行业上市公司。
请发行人:(1)说明各细分产品的静态及动态市场空间测算情况。在市场空间测算中,结合下游行业对发行人产品的用量、需求量及变化情况,说明报告期内细分产品的市场规模及增速。(2)说明发行人与同行业竞争对手在企业规模、产品布局、终端客户、生产能力、销售渠道、研发能力、技术储备等方面的优劣对比;区分发行人产品对应终端产品的主要销售地区,分别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市场规模、发行人及主要产品的市场份额、市场占有率及行业排名等。(3)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变动情况等,说明发行人主要产品报告期内及期后的市场格局、发展方向、市场空间、技术迭代、行业政策及未来发展变动趋势。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未来市场空间受限或下滑的风险,如是,请充分揭示并作重大事项提示。补充说明发行人对主要方案商、板卡商、终端整机厂商客户的销售占其同类产品采购额的比例。(4)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变动的主要因素、产品销售结构变化的原因、各期新签订单变化情况及各期末在手订单变化情况及期后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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