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富杰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作为浙江富杰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杰德”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下简称《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以下简称《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富杰德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本次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现场核查程序
主办券商通过查阅相关资料、访谈沟通等方式对富杰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程序包括:
1、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了解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
2、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定向发行说明书、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文件资料;
3、取得并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网银流水、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
4、查阅募集资金使用有关的采购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资料;
5、核实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定向发行说明书等是否相符。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自挂牌以来共完成 1 次股票发行,即公司 2024 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
此次发行募集资金的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如下:
经 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向 1 名股东共计发行股票 139 万股,每
股发行价格 21.48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2,985.4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认购对象按认购合同的约定,存入公司名下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14456000000013133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经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1054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第一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2,985.43 万元,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账号:14456000000013133),截
至 2024 年 8 月 27 日(即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前),该账户每日存款余额不低于募
集资金总额 2,985.43 万元,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288.44 万元,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8.75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288.4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8.75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705.7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4 年 8 月 28 日,浙江
富杰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连同财通证券与华夏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自三方监管协议签订之日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履行了三方监
管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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