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公告编号:2025-016
证券代码:874501 证券简称:富杰德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富杰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浙江富杰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如下:
一、关于确认 2024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
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及日常经营需要,已严格履行了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批准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25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系基于 2024 年度交易情况的合理预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相关董事已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4年审计报告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审计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进行审查、评价并出具的,报告的内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且真实、有效,符合审计报告真实性、合法性的基本要求。
公告编号:2025-016
因此,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我们一致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监高薪酬分配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董监高的薪酬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依据公司规模及所在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综合考虑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至 2024年 12 月 31日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和内控评价客观、真实。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富杰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且得到有效执行。本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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