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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3 22:27:21 股吧网页版
富杰德: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874501 证券简称:富杰德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富杰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2024年3月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
年 3 月 26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富杰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浙江富杰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浙江富杰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设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参股其他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委托理财等,上述对外投资不包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
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处置行为。

投资项目涉及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的,应遵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子公司发生对外投资事项,应当先由公司相关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再由该子公司依其内部决策程序最终批准后实施。

第三条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风险。

对外投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计划,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和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二章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第四条公司指定财务部为对外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必要时可组织聘请外部专家、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协助对项目进行分析,并形成投资分析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如发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五条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成交金额,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等。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据设定条件确定金额的,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

第六条公司一年内单笔或累计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金额不满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20%的,由公司经理会议讨论决定或经理决定。

公司一年内单笔或累计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20%以上、不满 30%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一年内单笔或累计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七条本制度第六条所述对外投资的交易金额计算方式具体如下:

(一)公司发生股权交易,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以该股权所对应公司的相关财务指标作为计算基础。前述股权交易未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公司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适用本制度第六条。

(二)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或增资权,导致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的,应当视为出售股权资产,以该股权所对应公司相关财务指标作为计算基础,适用本制度第六条。

公司部分放弃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子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或增资权,未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但是公司持股比例下降,应当按照公司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适用本制度第六条。

公司对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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