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恒泰: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介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2
公告编号:2025-045
证券代码:874502 证券简称:新恒泰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中介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为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公司拟聘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聘请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二、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