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2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74502 证券简称:新恒泰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及上市”)。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将用于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过管理层的论证,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本次发行及上市后,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均会增加。在公司股本及所有者权益增加的情况下,如净利润未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下降,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事宜,拟采取措施及承诺如下:
一、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一)增强现有业务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进一步积极探索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的生产管理及销售模式,进一步拓展客户,以提高业务收入、降低成本费用、增加利润总额。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控制资金成本,节约财务费用支出。公司还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加强成本控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二)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公告编号:2025-010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使用,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在后续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则进行管理,强化存储银行、保荐机构的三方监管,合理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公司还将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与决策权。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四)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和《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治理制度,就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决策机制、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等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投资回报能力。
公司承诺将积极采取上述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相关主体承诺
公告编号:2025-010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做出如下承诺:
“一、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二、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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