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31
公告编号:2025-068
证券代码:874502 证券简称:新恒泰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后,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含信息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给与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系公司考虑到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而做出的,该方案有利于回报公司股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公告编号:2025-068
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五、《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专业化、规模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从业资格和独立性,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计费用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申请 2025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 2025 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的资金流动性,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战略实施。该议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公告编号:2025-068
会审议。同时,我们也将持续关注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和风险控制措施,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作。
七、《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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