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公告编号:2025-075
证券代码:874502 证券简称:新恒泰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8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30 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陈春平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汪建萍、沈雪军、毕华书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 1-3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75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相关要求,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 1-3 月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5 年 1-3 月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公告编号:2025-078)。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汪建萍、沈雪军、毕华书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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