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18
公告编号:2024-037
证券代码:874505 证券简称:樱桃谷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为确保本次发行上市的顺利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由董事会进一步相应授权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组成的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小组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募投项目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修改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签署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逐步地开展募投项目;
2. 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材料,全权回复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机构的反馈意见;
3. 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4. 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上市方案、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并负责具体实施
公告编号:2024-037
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时间、发行数量、发行方式、发行价格等具体事项;
5.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环境以及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额进行调整(但有关法律法规及《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6. 根据未来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实施细则或自律规范,或根据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在原有框架范围内修改、补充、完善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制度、措施、承诺等内容,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7. 根据法律法规及本次发行上市需要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必要的文件、协议、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招股说明书、反馈答复等,但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签署中介机构聘用协议除外;
8. 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办理验资、工商变更登记、股票登记等相关审批、登记、备案手续;
9. 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未尽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取得北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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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4-037
2.《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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