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7
证券代码:874505 证券简称:樱桃谷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由北京樱桃谷
育种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91371400687213888N。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中文名称: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Cherry Valley Breeding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平谷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平谷园峪口新能源产业基
地峪阳路 38 号-21012(集群注册)。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
第八条 董事长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研发总监、营运总监和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公司法》规定,设立中国共产
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成为全球领先动物基因提供者。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种畜禽、蜂、蚕种。(市场主体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生产经营种畜禽、蜂、蚕种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
管。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各发起人认购
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持股比例为:
认购股份
序号 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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