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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7 17:26:21 股吧网页版
樱桃谷: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7


证券代码:874505 证券简称:樱桃谷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行使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赋予的职权。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六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七条 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一) 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 具备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三) 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
工作经验;

(四)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 《公司法》有关董事任职条件的规定;

(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
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如
适用);

(八)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
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 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
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 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
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一)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
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
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

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三)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指引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要求的规定。
(十四)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 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
社会关系;

(二)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
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
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五) 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
业务往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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