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3
证券代码:874505 证券简称:樱桃谷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度股东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3 日 16: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
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505 樱桃谷 2025 年 4 月 2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侯青海、郝志娜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七)会议地点
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关于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官 网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25-011)。
(二)审议《关于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事项做出相关承诺。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官 网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承诺》(公告编号:2025-012)。
(三)审议《关于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6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招股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要求,拟定了《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并对此预案做出承诺。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官 网
(www.neeq.com.cn)披露的《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13)。
(四)审议《关于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出具虚假陈述的赔偿措施及股份回购出具承诺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充分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草拟了《关于虚假陈述的赔偿措施及股份回购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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