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3
证券代码:874505 证券简称:樱桃谷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3 月 21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张战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监事张战勇、李磊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关于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官 网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25-01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利润分配政策出具承诺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后适用的《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及《关于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具体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做出相关承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所处环境,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系统与沟通
和内部监督几个方面,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及运行情况进行
了总结以及自我评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出具审计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官 网
(www.neeq.com.cn)披露的《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和《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管理层编制了 2022-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前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审核、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鉴证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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