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3
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鉴证报告
KPMG Huazhen LLP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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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鉴证报告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502220 号
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樱桃谷股份”)的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的合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以下简称“明细表”) 执行了有限
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非经常性损益(2023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要求编制明细表是樱桃谷股份管 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及保证明细表 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KPMG Huazhen LLP, a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第 1 页,共 3 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制会计
partners hi 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global 师事务所,是与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
organi s ati on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 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KPMG International Limited, a private English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关于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鉴证报告(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502220 号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有限保证的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判断,包括对明细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我们的鉴证工作主要限于核对、询问、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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