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3
证券代码:874505 证券简称:樱桃谷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3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凯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李纲先生、职工监事李磊先生、董事会秘书郑文涛女士、财务负责人谢斌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尚云连女士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丁丁因个人原因缺席,委托董事王淑芳代为表决。
董事阎新建、徐锐钊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关于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官 网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25-01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淑芳、丁丁、戴蕴平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公司就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事项做出相关承诺。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官 网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承诺》(公告编号:2025-01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6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招股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要求,拟定了《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并对此预案做出承诺。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官 网
(www.neeq.com.cn)披露的《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出具虚假陈述的赔偿措施
及股份回购出具承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为充分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草拟了《关于虚假陈述的赔偿措施及股份回购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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