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3
公告编号:2025-026
证券代码:874505 证券简称:樱桃谷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要求,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利润分配政策出具承诺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26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因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事项作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利润分配政策出具承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有效
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我们认为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2024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本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年度财务报表真实全面反映了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6
的财务状况,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本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9 号——创新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规章制度,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1、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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