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公告编号:2026-010
证券代码:874505 证券简称:樱桃谷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有效
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我们认为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年度财务报表真实全面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本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非上市公众
公告编号:2026-010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9 号——创新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规章制度,对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1、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9 号——创新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的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5 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确认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 2025 年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正常商业条款进行,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条款公平,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以及通过关联交易操作利润的情形。关联交易已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必要的决策程序。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确认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 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淑芳、丁丁、戴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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