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24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陕西高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
的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陕西高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环保”或“公司”)就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主办券商”)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提交了申请报告。
根据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西部证券对高科环保的财务状况、业务情况、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公司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高科环保股票本次申请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事项出具本推荐报告。
一、西部证券与高科环保的关联关系
主办券商确认,西部证券与高科环保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高科环保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高科环保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主办券商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高科环保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高科环保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高科环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主办券商与高科环保之间存在影响主办券商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其他关联关系。
二、尽职调查情况
西部证券推荐高科环保挂牌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根据《挂牌规则》《业务规则》《工作指引》的要求,对高科环保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组与高科环保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员工等进行了访谈交流,并同公司聘请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注册会计师和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成”)律师进行了交流;查阅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
通过上述尽职调查,主办券商出具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高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之尽职调查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尽调报告》)。
三、立项、质量控制、内核等内部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立项程序及立项意见
主办券商按照《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类业务立项标准工作指引》相关要求的规定,对本项目执行立项的审批程序。
2023 年 2 月 2 日,经参会立项委员会表决,本项目得到本主办券商立项委
员会审批同意通过。
(二)质控程序及质控意见
高科环保项目组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向西部证券投资银行业务质量控制部
(以下简称“质控部”)提出审核申请,质控部审阅了公开转让说明书、项目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等相关申报材料及工作底稿,提出问题要求项目组进一步核实并回复。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等文件精神及要求,质控部经对项目组书面回复的相关问题审核后认为:项目组已按质控部要求对推荐文件、申报材料及尽职调查工作底稿进行了补充核查,完善了相关内容,同意项目组向西部证券内核机构提交高科环保挂牌申请文件。
(三)内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1、内核程序
西部证券内核部门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对高科环保拟
申请股份在全国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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