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4
证券代码:874507 证券简称:天润新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天润盛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统一修改相关表述,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
二、统一修改因增减条款导致的条款序号变动,实质内容不变,仅条款序号
变动或个别文字的修改不作逐条单独赘述。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天润盛凯新材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
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发起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发起设立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原有限 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并在常 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并在常州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20412761543114P。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人。 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
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
票的形式,均为普通股。公司股票在中 股票的形式,均为普通股。公司股票在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
记存管。 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第二十条 公司不得以赠与、垫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 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 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 助,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助。 文件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
式增加资本: 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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