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3
公告编号:2026-003
证券代码:874508 证券简称:天健新材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广东省天行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有
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广东省天行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与股票发行上市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均为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5 年 4 月 3 日至 2026 年 4 月 2 日。
鉴于上述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批准将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
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 2026 年 4 月 3 日至 2027 年 4 月 2 日。若延长后
决议有效期内公司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实施完成之日。
公告编号:2026-003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广东省天行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省天行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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