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证券代码:874508 证券简称:天健新材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广东省天行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3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电子通讯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汪剑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1,227,0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8,006,2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列席 6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0 人,列席 0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5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就公司拟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为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则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实施完成之日。
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董事会提请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
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 2026 年 4 月 3 日至 2027 年 4 月 2 日。
若延长后决议有效期内公司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实施完成之日。除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延长外,涉及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1,227,05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申请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有效期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2025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就公司拟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事宜。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则该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实施完成之日。
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董事会提请将上述股东会对董事会关于本次
发行上市相关授权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 2026 年 4
月 3 日至 2027 年 4 月 2 日。若延长后决议有效期内公司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
核,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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