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74509 证券简称:埃夫科纳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埃夫科纳聚合物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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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埃夫科纳聚合物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埃夫科纳聚合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长远发展,加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监督管理,指导控股子公司管理活动,促进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降低控股子公司经营风险,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埃夫科纳聚合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即持有其超过 50%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超过半数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依据对控股子公司资产控制和规范运作要求,通过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财务、经营管理人员和实施日常持续动态监管等两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公司支持控股子公司依法自主经营,除履行控股股东权利和职责外,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应遵循本办法,结合控股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办法的贯彻和执行。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办法及时、有效地对控股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 公司除了遵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要求外,还将对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人力资源、财务、经营决策、信息管理、检查与考核、激励约束制度的执行及包括对外投资、银行贷款、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在内的专项事务最终审核与报备等方面进行统筹管理,控股子公司应严格配合与遵照公司统筹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七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本公司的股份。确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的,应当在一年内依法消除该情形。前述情形消除前,相关子公司不得行使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第八条 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或增资权,导致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的,应当视为出售股权资产,以该股权所对应公司相关财务指标作为计算基础,适用《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八十三条。
公司部分放弃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子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或增资权,未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但公司持股比例下降,应当按照公司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适用《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八十三条。
第二章 控股子公司管理基本原则
第九条 公司作为出资人,依据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以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控股子公司必须遵循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建立有效的管理流程。
第十一条 控股子公司应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建立相应的经营计划。
第十二条 控股子公司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将重大经营事项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第三章 控股子公司的治理结构
第十三条 在公司总体目标框架下,控股子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并接受公司的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控股子公司应遵照本办法的规定,与股东积极协商并促成制定其公司章程。
第十五条 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保护股东利益的职责。
第十六条 控股子公司股东会是控股子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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