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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9 15:34:03 股吧网页版
埃夫科纳:董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74509 证券简称:埃夫科纳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埃夫科纳聚合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埃夫科纳聚合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埃夫科纳聚合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5
年 2 月修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5 年 4 月修
订)》(以下简称“《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埃夫科纳聚合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的领导机构,是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一人。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四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银行贷款、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七)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一)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就公司发生的银行
贷款、《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八十一条规定的交易行为,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为: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的。

上述交易属于购买、出售资产的,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上述交易属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可以分期缴足出资额的,应当以协议约定的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本款的规定。

公司进行前述交易时,应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款。
已经按照本章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当以发生额作为成交金额,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款。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适用本款。

已经按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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