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0
公告编号:2025-022
证券代码:874510 证券简称:新睿电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出
具的相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就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将严格履行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公司承诺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承诺可以继续履行且继续履行有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公司将继续履行承诺;如承诺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公司将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如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公告编号:2025-022
(3)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4)公司作出并在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承诺约束措施。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出具的相关承诺
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出具的相关承诺
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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